当一家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决定解除与员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,法律规定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。首先,需要明确的是,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,除非存在法定的解除条件,否则不得随意终止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。具体标准为: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;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此外,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,除了支付上述经济补偿外,还应额外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。这里所说的“月工资”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因此,当面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时,员工有权要求公司依法进行赔偿,并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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